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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当局将推进“先买后付”模式规范化发展

动点出海

得悉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ank Negara Malaysia,该国央行)已和当地财政部及证券监管组织证券事务督查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SC)打开协作,将经过立法以标准该国的“先买后付”形式。据悉,三方将于今年内推进顾客信贷法案(Consumer Credit Act,CCA)的落地。

此前,在上一年10月份时,我栏目已指出,BNM表明正与该国相关政府组织协作,以着手应对因

“先买后付(BNPL)”

形式日益鼓起而导致的社会忧虑。

BNM在于今天举行的年度报告发布活动中称,CCA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国境内一切消费信贷活动的监管,这包含针对由非银行组织所供给的先买后付服务。而现在,这一服务尚未被列入央行或其他当地监管组织的监管规划。

BNM指出,关于那些由银行类组织或许同银行组织协作以供给而出的先买后付服务,这些组织应当恪守与传统信用借款预期共同的做法。此外,BNM还表明,在先买后付之外,该组织还将会监管其他新式形式的展开,以保证不会由此引发危险问题。

先买后付是一种主打“先购买,后付款”的免息分期付款的消费形式,近年来在世界规划内

不断走热

,现已催生出了比如Klarna这样的估值高达460亿美元的全球第二大金融科技草创公司。虽然这种免息分期付款的信贷类型并非稀有,但与惯例信贷方法比较,该形式具有更低的申请和运用门槛。而正是因为这一点,它也不断引起各国相关监管组织的重视。

如BNM在本次时所着重,“在某些情况下,先买后付渠道向客户收取的费用总和可能会高于惯例借款组织···为了进一步减轻这一可能会诱发的超前消费的消费形式,咱们也将与金融教育组织打开协作,然后向大众宣扬先买后付的危险。”

作为布景,如此前本栏目所指出,依据一项来自2020年第四季度的先买后付调查报告显现,马来西亚的先买后付付出规划估计将以每年 72.3% 的速度增加,到2021年时到达4.68亿美元。现在,Grab和Shopee已在马来西亚供给了先买后付服务。而除这些巨子之外,包含 Atome、Fave、

Hoolah

、Split等草创公司也在当地展开了此类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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